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为促进教育公平,解决贫困大学生上学难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它的有效组织和实施,关系到贫困大学生能否安心学习,将来报效祖国,关系到学院自身在全社会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充分认识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我院部在今年学生资助工作开始前,组织院领导、相关部门和各专业负责人,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有关文件精神的理解,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全体学生进行广泛宣传,使学生们都能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明确评审的条件和要求,积极主动地配合学院做好资助工作。
我院对学生资助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
我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和省教育厅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负责领导、协调学生资助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资助工作办公经费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我院学生资助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资助政策的落实提供保证。
我院着力完善资助政策体系,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院内资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助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加强奖助资金发放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及时规范。
我院在奖助学金发放过程中,确保了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过程管理严格,无挪用,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等行为。我院统一为受助学生及时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发放国家资助资金;发放对象符合政策规定,没有出现冒领错发等现象。我院对于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评优、奖补资格,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资助政策宣传,重视学生投诉受理 。
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在宣传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的全面性、针对性和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实效性。同时,把抓好典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以及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宣传,重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主动接受学生及家长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专门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咨询电话等形式,公开学生资助工作的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及时受理学生的举报投诉,认真做好受理记录。
我院资助管理工作共分为三个方面:
一、关于学生的奖、助、贷、补、勤工俭学工作。
二、关于贫困生建档工作。
三、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还款工作。
奖、助、贷、补、勤工俭学工作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院实际,做出以下评选管理。
第一、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和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获学校一等奖学金;
5.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第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资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获学校三等奖学金(含三等奖学金)以上;
5.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贫困等级为困难和特困者,且生活俭朴。
第三、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贫困等级为一般困难(含一般困难)以上者,且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按照在校学生比例向我院分配评选名额。
2.学生本人向院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我院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并签署意见。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提出当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建议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5.学校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学生奖学金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在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并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创造才能,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又实施了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遂我院依据学校规定对学生进行学生奖学金评定。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凡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参加奖学金评定: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及时缴纳学杂费,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规定,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学生文明行为规范条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专业成绩优良。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晨跑、课外锻炼和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金额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2%评选,每人每年1000元;
二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6%评选,每人每年600元;
三等奖学生:按学生数的12%评选,每人每年400元;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条件
1.凡符合参评条件,根据德、智、体综合测评的积分排列名次,一、二、三等将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分别为前5%、10%、30%,同时,学习成绩必须居班级的前5%、15%、40%,且本年度考试或考查无补考科目。
2.一、二、三等奖学金由我院根据参评条件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按比例评定产生。
四、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
单项奖学金设学习进步奖、问题活动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工作奖,科技活动奖,竞赛优胜奖,外语、计算机和考研优秀奖,其中前六项按学生人数的10%评选,每个单项的评选比例不超过2%,外语。计算机和考研优秀奖凭证书复印件申请该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的种类、条件及比例:
1.学习进步奖
智育成绩总分名次在班级前十名及以上者。
2.文体活动奖
积极组织或参与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在院以上的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3.精神文明奖
积极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生活中争做好人好事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勇于检举校内各种违纪行为。
4.社会工作奖
担任校、院、班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严于律己,有开拓和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者。
5.科技活动奖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中发表论文;在学术论文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或省、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在科技制作、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6.竞赛优胜奖
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在校际统考、单科竞赛、市级、省级等竞赛中获前三名者,团体赛酌情处理。
7.外语、计算机和考研优秀奖: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者。
(2)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考试者。
(3)考取研究生者。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有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实施。
1.各班成立奖学金评选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经评选小组初定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获得者名单并向班级学生公示征求意见。填写《十大赌博信誉的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和《十大赌博信誉的平台学生单项奖学金登记表》。
2.我院成立奖学金评审组,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院行政负责人,学生辅导员,团总支负责人和有关班主任参加,负责我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得具体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议推荐获奖人选,在院部公示三天后报学校批审。
3.学生处初审并公示后,提交院长办公室研究批准
六、评选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未满一学年者;
2.有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起哄闹事、酗酒、严重行为不文明者;
3.上课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
4.晨跑卡不合格或作弊者。
七、奖学金发放及表彰办法
获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发放至获奖本人,对欠费的,冲抵学费。所填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发给《十大赌博信誉的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和《十大赌博信誉的平台学生单项奖学金证书》,并张榜公布,予以表彰。获奖的同学应该把奖学金真正用在学习、生活上,不得挥霍浪费,请吃请喝,抽烟、酗酒,有类似情形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取消其受奖资格,并责令退回奖学金。
第五、勤工俭学
为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大学生成才成长的服务和保障机制,促进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我院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一、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军烈属和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等家庭的学生以及老少边山穷地区贫困家庭学生等优先安排。
2、生活简朴,无不良生活习惯;
3、学有余力,诚实守信,身体状况良好;
二、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程序:
我院就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保持一致。即:
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本人在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或用工前)提出申请,填写《十大赌博信誉的平台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经班级推荐,所在院部在学院分配的勤工助学岗位指标控制总数内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确认后,由院部统一填写《十大赌博信誉的平台学生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定期接受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核,对认真负责、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的表彰,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凡具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
1、无故不参加岗位培训的;
2、不服从安排岗位的;
3、未经批准一次以上不到岗的;
4、一学期有两门以上考试课不及格的;
5、当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六、困难补助基金
为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和保障机制,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普通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实施此措施。
一、困难补助基金的使用
1.学校每学年以每生每年60元标准的经费作为学生困难补助基金。其中50%分配到我院,作为院部困难补助经济,我院再将其中50%的困难补助经费分配给各班级,作为班级学生困难补助经费;我院和班级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到财务处报销。我院的各班级困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专业补助;
2.困难补助基金的50%由院学生自主管理中心,主要用于特困生补助及其他补助;
3.我院能在每学年结束前将本学年度学生困补经费发放汇总表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困难补助分为特困生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三种。
发放标准如下:
1.特困生生活补助,按我院在校学生5%比例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每年补助500元,分两学期发放;
2.临时困难补助:对因临时发生突发性事故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由我院一般一次性发放临时困难补助100元—300元:
3.专项补助:对于贫困学生,我院酌情给予专项补助。
4.专项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①、春节补助:用于学生在校生活补助或回家过春节的路费;
②、冬季补助:用于贫困生的越冬御寒补助;
③、“绿色通道”补助: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其中特别困难的新生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
三、我院全日制本、专科新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困难补助: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优良;
2、奋发向上,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3、由于家庭或本人因临时性、突发性灾难发生的意外困难,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本学期未享受奖、助等资助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1、生活不简朴,消费水平与本人申请的经济状况不符合;
2、学习态度不端正,上学期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未经院部批准,在校内外租房住宿者。
5、学生认为有其他不符合享受困难补助条件者。
五、特困生补助申请、发放的具体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报我院部。
2、院部核实申请学生的生活和收入情况,组织班内学生评议并将申请名单公示;
3、经公示后,学生填写《十大赌博信誉的平台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经院部审核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由财务处将补助经费按学期存入学生饭卡中。
六、院部临时困难补助或专项补助凭学生填写的《十大赌博信誉的平台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或专项补助申请表》到财务处报销,发放给学生。
班级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补助由班主任申请,院部审批,到财务处报销,发放给学生。
七、我院指定专人负责审查、核准学生的补助条件,监督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费用的使用情况。
我院将定期、不定期对享受补助学生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者,除追回全部补助外,还应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